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汉中市2016年度工程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4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社会团体:

根据《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汉人社发〔201454号)要求,经研究,2016 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于10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在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中省驻汉有关单位凭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函),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向单位提出职称晋升申请。

二、申报程序:职称晋升实行本人申请,单位推荐,逐级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审核,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参加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在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参加评审;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依据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情况,由单位所在地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和市工商联推荐参加评审;社会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机构)审查,主管部门推荐参加评审。

三、申报条件:

1.政治条件: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报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双学士的本科生,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2 年者。

2)学士学位获得者,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者。

3)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 年者。

4)大学统招专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 年者。

5)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须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满6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其中后取本专业大专学历满5年或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满3年。

3.无初始学历持后取大专、本科申报中级职称的,须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满6年,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其中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满5年或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满3年以上。

4.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者。

2)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聘任中级职务满5 年者。

3)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聘任中级职务满6 年者。

4)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职称的,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且后取本科学历不少于3年;大专学历须聘任工程师职位满6年,且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须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7年,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且后取大专学历不少于5年。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5)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与公有制经济单位条件相同。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①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②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③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④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6.外语、计算机条件

申报工程类高、中级职称,必须参加规定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具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工程师须5个模块,中级4个模块。

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符合免试条件者,可予面试,但需办理免考申请表。       

7.考核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必须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方可申报晋升职称。综合考核结论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确定优秀等次,即:申报人受聘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内自2010年至2015年至少有两次以上(含两次)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等次,且聘期内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

8.岗位条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本单位有空岗时才能申报晋升职称。单位在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要在本单位内公示岗位空缺情况和拟推荐晋升职称人员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论文著作条件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提交2篇以上(含2篇)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科技、学术论文,论文篇幅达到1000字以上,其中有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公开专业刊物上发表。

2)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本(须具有ISBN书号),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期刊应具有CNISS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含2篇,第一作者),字数不少于1500字。

论文或著作必须是任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的业务水平。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10.业绩条件

申报工程师业绩条件: ①有独立承担比较复杂技术项目的研究、设计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②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推广和应用的实践经验且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研究课题,主持和组织重大项目设计,解决生产过程和综合技术重要问题的能力;②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③有丰富的工程研究、设计和生产管理经验,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11.继续教育条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情况。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各县区和各主管部门不得接收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2016年工程系列中、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规定》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登记表》、《申报材料目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汇总表》、《公示情况登记表》六种表格,可登陆汉中市人社局网站网上服务下载中心 rsj.hanzhong.gov.cn下载。须提交和评审表业绩栏填写内容相一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书、目标责任书等)。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报告一份,报告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破格晋升职称的,须附加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资料,推荐单位要提交破格晋升单行报告。

申报单位在报送材料的同时,还须报送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或县区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填写材料的内容及数量,并在材料袋侧面和底部粘贴打印有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和申报资格的字条。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可用透明胶带对边、底部进行加固。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和侧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材料袋内申报材料按一下顺序装:

1.晋升职称公示情况登记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不需提交)

2.申报人申请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推荐材料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中级各3)

6.《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登记表》(高级2份,中级1份)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聘书原件(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不需提交)

10.考核证原件(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不需提交)

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2.职称外语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13.计算机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14.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15.评审简表(A3纸式5份)

16.综合考评材料(指能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明专利、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书、目标责任书等有关项目设计、实施资料)

六、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定于 20169120日,逾期不再受理。县、区单位(含辖区内非公有制单位)的评审材料,由县、区劳人局职改部门集中统一上报;市直单位的评审材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社会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市工商联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报送,非公有制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市科技局负责报送。评审材料不得本人直接报送。

七、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情况,将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一周后推荐至评委会评审。论文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2626130

八、评审费严格按省上核准的高级每人400元、中级每人200元标准收取。

 

                                       汉中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6721

上一条: 陕西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

下一条: 2017年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